华南理工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录取分数线(2)

广东自主招生2018-07-16李一老师

(5)中学提供的其他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材料等)(加盖中学公章)。

已报考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A、B、C类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提出申请转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A、B、C类自主招生计划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不得兼报,申请后即视为放弃自主招生A、B、C类招生)。转报考生除需提供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要求材料外,还需提供一份书面转报申请。已邮寄过相关材料者无需重复邮寄,材料不齐全者请与转报申请一并补寄。

4、测试资格: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寄(送)达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6年6月3日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

5、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网络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2016年6月16日

具体考务安排另行公布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

四、成绩计算与入围确定

根据考生材料评审成绩确定测试资格,并根据测试总成绩(测试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及一本线上的各档优惠分值,考生入选专业的确定综合考虑测试总成绩、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该专业自主计划数等因素。

入围资格考生名单、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等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五、录取原则

1、所有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入围考生其报考条件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即被认定为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

2、所有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且当年报考我校,专业志愿为公示的入选专业才可享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政策;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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