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录取分数线(3)

广东自主招生2018-07-16王华老师

3、根据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优惠分值和我校在该省普通类一本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录取;我校普通类在该省无对应科类计划的省份,则该生录取条件为其高考文化成绩减优惠分值须大于等于该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

六、监督机制

1.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所在中学须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中学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通报。

3.信访电话:020-87110195/87110126

七、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7:00

联系电话:020-87110737

咨询专线(2016年6-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传真:020-87111502

Email:j2zb@scut.edu.cn

官方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一号楼1216室

邮编:510640

八、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与此简章有差别,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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