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2016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
一、申请范围、条件、计划与专业
1、申请范围和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招生计划: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录取总人数为我校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
3、招生专业:
“筑梦计划”报考专业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与食品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外国语学院和法学院的招生专业。
二、测试内容
综合能力与素质面试。
三、选拔流程
1、报名方式:
考生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校长或单位领导必须提供实名推荐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校长或单位领导在报名表上签名)。
2、网上报名:
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的考生均需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08:00—5月5日17:00,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注册、报名、提交。
3、报名确认:
完成有效网上报名后,考生的相关材料须于2016年5月10日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寄(送)达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逾期寄(送)达不予报名确认。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如实协助考生提供下述相关写实性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以A4纸按顺序装订:
(1)打印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
(2)学生本人亲笔撰写的《个人自荐信》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4)中学教务部门提供的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一模成绩、相关成绩证明和年级排名情况(加盖中学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