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录取分数线

广东自主招生2018-07-16王华老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2016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

一、申请范围、条件、计划与专业

1、申请范围和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招生计划: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录取总人数为我校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

3、招生专业:

“筑梦计划”报考专业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与食品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外国语学院和法学院的招生专业。

二、测试内容

综合能力与素质面试。

三、选拔流程

1、报名方式:

考生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校长或单位领导必须提供实名推荐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校长或单位领导在报名表上签名)。

2、网上报名:

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的考生均需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08:00—5月5日17:00,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注册、报名、提交。

3、报名确认:

完成有效网上报名后,考生的相关材料须于2016年5月10日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寄(送)达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逾期寄(送)达不予报名确认。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如实协助考生提供下述相关写实性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以A4纸按顺序装订:

(1)打印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

(2)学生本人亲笔撰写的《个人自荐信》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4)中学教务部门提供的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一模成绩、相关成绩证明和年级排名情况(加盖中学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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