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过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到所在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填报征集志愿手续。
5.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凭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及考生号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后,须在7月26日10:00前到所在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签名。
四、注意事项
1.7月26日组织高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有意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的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3.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分类别进行填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专业,即:美术类、音乐类考生只可单报美术类、音乐类院校专业或单报普通类院校普通专业,体育类考生只可单报体育类院校专业或单报普通类院校普通专业。
4.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文科类、理科类参加该批次院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可填报一个院校志愿组A、B、C、D、E五所平行而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院校(专业)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非平行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少数民族班每人可填报一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5.征集志愿时,考生预先填好《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见附件1),该表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网页上下载。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依照事先填好的《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录入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
7.考生提交已填报的志愿后,网上征集志愿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8.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准。当所有考生都完成了“志愿确认”,报名点方能在网上进行志愿表的打印。各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完成志愿的确认,且必须让考生本人在“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考生网上确认后打印的志愿表)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