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后,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但达到或超过1:2比例的,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后,按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折后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网络打印的报名表1份,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相应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先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招聘主管部门复审。
不参加笔试的直接考核人员,资格复审时也需提供以上资料。
(七)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复审结束后,适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进行公告,其中教师面试公告由招聘学校主管部门发布。
直接考核聘用工作的具体考核时间由各地另行公告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市本级、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出现体检、考核或其他原因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审核、聘用
考试成绩统一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进行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对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和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有服务期限要求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任一科成绩为零分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招聘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规定者;提供虚假信息者;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