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和用工单位工会对劳务派遣工实行“双向维护”机制。劳务派遣单位工会负责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工资分配权益和民主管理权利等。用工单位工会负责落实岗位培训、劳动保护和同岗位福利待遇,维护劳务派遣工工资以外的其他劳动经济权益和会员民主权利等。
五、活动方式
劳务派遣单位按照活动内容和要求,以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缴纳率、执行同工同酬情况、开展工会组建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为重点内容开展自查,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当地工会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总工会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推广活动经验。2017年,我市将择优推荐相关单位申报全省“守法经营促发展、依法维权促和谐”守法经营劳务派遣单位和优秀劳务派遣单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组织部,负责活动日常工作。各地工会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2、突出宣传重点。各级工会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开展“守法经营促发展、依法维权促和谐”活动中,要注意选树企业信誉良好、合同用工规范、劳动关系和谐的劳务派遣单位典型,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两微一端”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3、及时总结上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上报市总工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系人:王菊宁 联系电话:0550-3047532,电子信箱:24898296@qq.com。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高正桥,联系电话:0550- 3042217,电子信箱:263776186@qq.com。
滁州市总工会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