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官方入口】(2)

官网大全2018-10-17王华老师

公正性原则。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研究并细化《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要点》(见附件1)中的“记录点”,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做到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客观、具体,可以查证。

-评价内容-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心理素质和生命安全意识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安全事故、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安全事故应急逃生演练,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国防、人防,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评价程序-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贯穿于学生高中学习阶段的整个过程。

1、写实记录。每学期结束前,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见附件2,以下简称“综合素质档案”)。学生记录活动时,要结合各地、各学校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中明确的“记录点”,记载相关活动的名称、内容、经过、成效以及证明材料等。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准确、有据可查。一般性的活动不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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