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先推荐入选省“外专百人计划”、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外国专家申报国家外专千人计划长短期项目、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以及其它国家重点引智项目计划。
(三)为入选上述四项引智计划的外籍专家申办来华工作许可提供绿色通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专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友谊奖。
三、申报主体
省内各类用人单位。
四、申报具体要求
(一)申报受理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5日。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至5月5日,集中受理(或邮寄)地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外专窗口,地址:福州市思儿亭路11号专家服务中心2楼外专窗口,邮编:350003,电话:0591-87712625。
(二)申报材料
1、省“外专百人计划”:《福建省“外专百人计划”申请表》(附件1)、《福建省“外专百人计划”候选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附件 (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2、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福建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申请表》(附件3)、《福建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候选团队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一式5份,与书面申请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刻录成光盘)。附件材料应包括:团队领军人才入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国家千人计划、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或省外专百人计划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团队其他成员的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或项目合作的合同或意向书复印件(中外文对照,须列明团队每名成员在本年度内来闽工作或服务的时间),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3、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福建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请表》(附件5)、《福建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候选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6)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一式5份,与书面申请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刻录成光盘)。附件材料应包括:外籍专家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或项目合作的合同或意向书复印件(中外文对照,须列明外籍专家在本年度内来闽工作或服务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