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级晋升的程序
公务员晋升职级实行逐级负责,由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经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逐级上报,应包括初审、民主测评、考核、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环节。
1.初审。列入职级晋升范围的机关对本单位公务员晋升职级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机关单位行政编制情况、公务员登记备案情况、任职年限、级别条件、年度考核情况、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初审后向单位党委(党组)提出意见,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确定职级晋升的对象。
2.民主测评和考核。按照公务员现任职务管理权限,对拟晋升职级的公务员,在其所在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考核的相关规定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
3.公示。在民主测评和考核的基础上,对拟职级晋升人员,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按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职级晋升的,所在单位机关填写《鹤壁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鹤壁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人员备案汇总表》,录入电子数据,经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后,报审核机关。
4.审核。审核机关按其机关编制、人员登记备案情况、年度考核情况、人事档案等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签署意见,报审批机关。
5.审批。审批机关对晋升人员的登记备案情况、在编在岗情况及职级晋升条件进行重点核实,符合规定条件的,签署意见,将《鹤壁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人员备案汇总表》及电子数据报备案机关。
6.办理工资待遇。备案后,有关部门凭据《鹤壁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和《鹤壁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人员备案汇总表》方可办理工资待遇审批等手续,并将职级晋升审批表装入个人档案。
7.更新数据信息。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以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为抓手,根据职级晋升人员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数据,确保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备,为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和日常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服务。
四.职级晋升的管理
(一)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二)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按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