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城区(开发区)、各部门今后收到国家和省有关降费减负政策文件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转发至各执收单位。对因收文时间滞后等原因导致多收的,应按规定程序将相关收费退付缴款人。
市财政局联系人:
非税收入管理处张桐电话:89865665传真:89865671
邮箱:ccczfsc@163.com
市发改委联系人:
行政事业性收费处吴丽娟电话(传真):88777190
邮箱:aaa88777190@163.com
经营性收费处田嘉勃电话(传真):88777170
邮箱:t150914@163.com
市工信局联系人:
减负办滕怀杰电话:88777237传真:88777397
邮箱:fgc88777237@163.com
市民政局联系人:
民间组织管理局曹雪梅电话(传真):87905385
邮箱:ccsgj20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