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学期考试课程的门数为2~3门。
3.跨学期的课程,原则上按每学期一门课程记载成绩。
4.每门课考试成绩构成:
(1)正常考试
a.随堂小考占10%
b.作业和远距离测试占10%
c.考试占80%
(2)补考按卷面以百分制记成绩(不再加小考,作业、远距离测试的成绩),但不包括实验课。
5.考试时间
(1)函授教育班的考试(查)执行成人教育校历时间,专业课考试(查)由各办学单位具体安排,并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共同课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
(2)考试(查)安排在寒暑假集中面授前进行。
(3)补考一般安排在寒暑假面授期间进行。
(4)随堂小考在每门课程结束时进行。
6.考核形式
(1)考试采取闭卷形式。
(2)考查一般采取开卷形式。
7.命题
(1)各教学单位聘请经验丰富、水平较高的教师进行考试(查)命题,提倡教考分离。
(2)每门课程考试(查)时间为100分钟。
(3)采取百分制:卷面分数,加随堂小考分数,再加作业和远距离测试分数,三项合计为该门课程考试总分。
(4)命题范围: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及自学指导书命题。
命题(应考虑成人教育特点)必须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注意反映出学员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训练的掌握与理解水平。考试成绩分布符合正态分布。每套题中远距离测试题应占30%~50%。每门课程同时出的几套试题必须是同水平、同标准、同模式。
8.考试准备工作
(1)考试准备工作由办学单位主管院长具体负责组织。
(2)每科考试(查)的考场由各办学单位具体安排。要贴考号,实行单人单桌,对号入座。
(3)补考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
9.监考
(1)每个考场要派两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场规则。
(2)发现违纪考生,要立即中止其考试,并清除考场。监考人员应在其考卷注明违纪,并填写“违纪报告单”。
(3)严格杜绝舞弊现象。监考人员舞弊或严重不负责任应给予纪律处分。
(4)每个考场在开考30分钟后,填写“考场登记单”,此单交继续教育学院备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