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手续如何办理
领取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批-发证-发放。
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需要领取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从符合规定条件的当月起,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社区(村)负责受理申请,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公安派出所、街道(镇)民政机构负责对申请人领取养老补贴的资格进行审核,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经资格审核符合领取养老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劳动保障局审批。经审批符合领取养老补贴条件的,由区劳动保障局核发《常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证》。
养老补贴的审批工作,从受理申请的次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特殊情况,经区劳动保障局同意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养老补贴如何领取
领取养老补贴的人员,凭《补贴证》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银行存折后,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网点领取养老补贴。养老补贴实行按月发放,发放日为每月25日。
2007年7月1日起受理养老补贴申请。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凡是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期间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可以领取养老补贴的人员,其2007年7月至9月期间可以领取的养老补贴,将在2007年10月份予以补发。
2007年10月1日后批准可以领取养老补贴的人员,其养老补贴从批准次月起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