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学征管价格调节基金。按照《海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海府[2015]24号),严格执行征收政策,规范征缴工作秩序。1~10月共征收11058.13万元,同比增长46%,提前完成年征收1.1亿元的计划任务;共使用价格调节基金8254.5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平价蔬菜销售、“菜篮子”工程建设、节假日低收入困难群体补贴等。
(五)加强价格调控,积极发挥物价职能作用
为应对菜价过快上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稳定,我局于2016年12月29日至2016年2月16日、2016年5月8日至31日及9月18日至10月17日三次实施蔬菜价格调控,对海口蔬菜批发、零售环节实行平价销售措施,不仅保障了大白菜等平价蔬菜的场销售,同时带动了其他蔬菜价格的明显下降。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海南日报、海口晚报等多家媒体连续报道了海口平价蔬菜销售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六)创思路,重实效,开创“菜篮子”工作新局面
1、开展常年蔬菜基地调研。2016年5月,为进一步做好我蔬菜生产企业、平价商店和农贸场产销对接工作,根据领导指示,我局制定了《海口对8个县常年蔬菜基地产销对接调研工作方案》和《海口常年蔬菜基地产销对接调研工作方案》,组织对海口及周边8个周边县常年蔬菜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工作进行调研,通过走访、座谈、实地调查等形式,基本摸清了淡季全省主要蔬菜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和供应等情况。
2、完善机制,积极推进稳定“菜篮子”价格工作制度化。海口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成立于2016年8月,办公室设在我局,主要负责对全稳定“菜篮子”价格工作的组织领导、宏观指导、协调管理及每月收集、汇总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负责省、常年“菜篮子”县长负责制目标责任考核的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稳定“菜篮子”价格工作质量,及时、全面掌握全“菜篮子”工程建设动态,我办制定了部门联席会议及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成员单位每月报送工作情况小结及相关数据统计表,包括场动态分析和预测、行业调研报告、预警信息等,由我局汇总审核后报送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截至目前,累计报送海口“菜篮子”工作小结14篇、统计报表34份、调研报告2篇、动态分析2篇。
3、齐力搞好“菜篮子”建设。截至目前,全新增常年蔬菜种植基地7500亩(含大棚1000亩),累计建成常年蔬菜种植基地48741亩,建成总库容58151.34吨的肉类蔬菜冷藏库,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专区)达到37家,落实“菜篮子”建设资金1.5亿元,核发《海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证》3084辆次,疏导或协助“三优先”及“享受优惠政策”车辆通行1168起,全“菜篮子”工程建设整体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