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队伍建设是根本,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和基层党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提升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自身的党务工作水平,培养党性强、能力强的双强型干部。基层党组织干部在党建工作中担负着双重责任,既要做组织领导者,动员广大党员民警积极投身基层党建活动,又要做实践先行者,在工作中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广大党员民警做好表率。因此党员干部应带头深入开展党内学习教育活动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水平,要加强党的相关历史、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领会。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在形式上更加注重灵活多样,在内容上更加注重联系实际,在管理上更加注重健全制度,在工作方法上不断创新思路、注重与民警的沟通,建设一支精业务、通党务、有思想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二是抓好党员民警队伍建设,强化主体地位,发挥主体作用。基层党组织应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围绕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把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激发内在动力和提高履职能力上。同时,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基层党组织生活,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队伍的发展上,做好在基层一线和青年民警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始终把吸收优秀青年民警入党,作为党建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对已成为党员的民警的培养和考察力度,坚持培育、树立具有创先争优精神、党性高的典型模范党员,并用以此来激励、引领广大党员民警。
(四)制度建设是保障,将党建长效机制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统一。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围绕党建促发展”的思路,不断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的规章和制度,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形成“争创——巩固——提高”的良性循环。一要建立长效的思想教育机制,通过思想教育活动,及对党内的学习培训活动,提升基层民警的思想认识水平,使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能够做社会主义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楷模。二要建立长效的组织管理机制,完善基层党组织管理运行的保障措施,规范党员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激发党员民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三要建立长效的监督约束机制,积极推广“三会一课”制度、“党群议事会”等工作。健全并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馈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强化党员民警的法纪观念和强化党内民主,保持监督渠道的畅通性和党员自律的经常性,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四要建立长效的考核评估机制,对于日常的公安业务性工作有大量的绩效考核,而对于党建这块却缺乏考核,因此建立党内相关考核十分有必要。对于党性方面的考核,可通过论品行、看作用、比贡献、赛实绩等综合多方面考察。五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对发挥了党员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的,实施奖励,不参加党内活动的、或者是违反一些党章党规要求的,给予扣分等处罚,这样才能最有效直接的督促党员主动参加党内活动,从思想上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