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有什么问题(3)

工作职责2018-07-20王新老师

2、合理设置党的组织机构。①由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亲自兼任基层法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强调一把手对党建工作的责任,增强党组书记对法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②设置专职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或专职党务干部,对法院党建工作具体负责,使法院党建工作有专人抓。③把支部建在庭上,找准支部建设与业务建设的结合点,真正起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效果。

3、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建立党组书记与党总支(机关党委)书记、党总支(机关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明确总支(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审判绩效工作责任制“双轨”运行,分别考核,综合奖惩的制度,以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4、建立“有为才有位”的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完善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机制,要以强化用人机制为切入点,要坚持凭实绩用党员干警,对那些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并且干出了工作实绩的党员干警,要予以重任;通过竞争上岗等形式,对那些徒有虚名、不肯踏实干事的“领导”,要及时调离领导岗位,真正实现选人用人能上能下,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党员干警选拔出来,以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关心党员干警成长,建立栓心留人机制。

1、关心党员干警成长,是“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必然要求。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就是要让人民法院每一名党员干警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法院工作的无限热爱,进而能在各自岗位上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整个法院队伍不断前进。在这一过程中,广大党员干警既是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主体,又是党建工作的对象,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法院党建的推进过程就是法院广大党员干警的成长过程。由此观之,关心党员干警成长完全契合“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思路,理所当然应该成为法院党建工作的题中之义和必然选择。

2、关心党员干警成长,是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有效切入点和着力点。党建工作的核心是做好党员的工作,把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锻炼和培养成为党的事业的忠诚捍卫者和积极建设者。在法院,党员干警占大多数,他们的作用发挥如何,决定着本单位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整体效果。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首先要解决的是广大党员干警的思想问题、工作问题乃至学习和生活问题。把关心党员干警的成长作为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有效切入点和着力点,无疑能够极大地增强党员干警对党建工作的认同感,强化党员干警在党建工作中的主体意识,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进而不断增强法院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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