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心党员干警成长,必须建立栓心留人机制。法官待遇低、办案任务繁重、精神压力大是导致其无法成为一个对优秀法律人才具备吸引力、竞争力的职位的主要原因。因此,完善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机制,必须建立栓心留人机制。在党建工作的开展中,既要关心干警身体健康,定期为干警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适时开展大家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搭建强身健体的平台,对干警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析,及时给予关心,帮助查找原因,排遣心理疾病,帮助其树立信心,鼓励其迅速从困难和挫折中走出来,使之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只有这样,才能使全体干警对法院既有“家”的温暖,又有“家”的责任感,才能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建立党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绩效考核结果是否准确和客观,是否与实际情况相一致,关键在于是否有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其绩效考核无法以传统的经济量化指标作为依据。此外,由于各个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各异,这一现实情况决定了法院绩效考评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因此,法院应当依据当前审判职能的专业性质,按照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适应性的原则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
首先,建立党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必须坚持“一把手工程”。要把党支部设在庭室,形成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一齐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党建工作在科学发展指导下正确开展。党总支要加强监督检查,随时检查各党支部和各党小组开展工作情况,检查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
其次,建立党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应当打破“平均主义”思想,通过考核,更加清楚地了解干警的优势与不足,奖优罚劣,体现出不同绩效的价值,严格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切实调动干警的积极性。
最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地、有针对性地采取适当的方法做好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从而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作用,促进法院不断发展。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卷宗质量评查、庭审记录比赛等活动,定期对法官、书记员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分类评比,将评比结果作为等次评定、评优晋升的依据,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以激发工作人员学习的自觉性,使工作人员在评比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四、建立典型示范机制
党总支应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宋鱼水、陈燕萍等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营造工作比奉献,生活比勤俭、学习比积极的良好氛围。同时,党建工作的开展应与“办案能手”、“办案标兵”、“调解能手”、“执行能手”、“优秀法官”、“优秀工作者”、“优秀法警”和“优秀书记员”的评比活动的开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先锋模范的带头示范作用得到强化,做到党建工作与法院业务工作同轨并向、相互促进、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