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干部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工作。
第一条、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接受监督,做党员和干部的贴心人,不准脱离群众,对群众的要求和意见漠然置之,甚至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第二条、深入实际,讲求实效,不准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第三条、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勇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不准对错误言行熟视无睹。
第四条、知过必改,有错必纠,不准文过饰非,或者争功诿过。
第五条、积极开拓进取,勇于改革创新,勤奋敬业,严谨细致,不准懈怠懒散,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粗枝大叶。
第四章 拒腐防变,廉洁从政
组织人事干部要自重、自省、自励,头脑清醒,意志坚定,始终经受住名位、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
第一条、公私分明,严格要求自己,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友就业、录用、调动、提职、晋级、入党、出国、经商等谋求特殊照顾。
第二条、谨慎交友,减少应酬,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第三条、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不准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奢侈浪费。
第四条、克已奉公,清正廉明,不准违反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第五章 增强党性,保持情操
组织人事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团结,互助友爱,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
第一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第二条、心胸开阔,宽宏大度,不准嫉贤妒能,压制人才,或者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三条、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不准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传播或者听信小道消息。
第四条、热情服务,谦虚谨慎,不准盛气凌人,简单生硬,骄傲自大。
组工干部守则
一、政治守则
1、政治坚定。坚定信仰,明确方向,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