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健全灾害应急救援机制
1.完善全区城乡自然灾害预案体系建设。制定和下发《钦州市钦北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各镇参照制订镇一级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自然灾害预案体系。
2.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储备。区政府首次建立了15万元的年度区级救灾储备金,与有关超市签订救灾物资定购协议,加大救灾物资采购力度。
3.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配合市民政局举办“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
4.认真开展重建家园工作。五年来,共向上争取救灾资金1965万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5万人,对无家可归人员采取集中重建、分散重建和购置闲置房等三种形式,做好救灾资金的接收,拨付、使用和管理工作。五年来,共重建、修复水毁民房1280多间。
(三)五年来,社会事物管理不断加强
婚姻登记方面:加强和规范了全区婚姻登记机构的管理。完善了婚姻登记大厅的软硬件建设,改善了服务条件。坚持依法登记,依法管理,秉公办事、不循私情,着力提高婚姻登记质量;认真对待群众咨询,做好服务解释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加大对婚检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五年来,完成办理结婚登记31000多对,办理离婚登记2300对,补领结婚证1327对。
收养登记方面:严格按照《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法》进行收养登记,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耐心详细解析收养政策法规,五年来,共为16对符合收养条件的当事人办理了收养登记证,圆了他们的儿女梦。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方面:五年来,依法对登记在册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进行年检,并对新成立的社团组织进行登记,截止2015年11月,我区共有登记在册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148个。
殡葬改革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殡葬事业的发展。自2013年6月我市实施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以来,我区共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295例,金额356290元。
(四)五年来,优抚双拥政策全面落实
一是各项抚恤定补及时足额发放。我区现在各类重点优抚对象1761人(户),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五年来共发放抚恤定补金36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