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督检查
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对全局和各乡镇农机站负责购置补贴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工作大会,参会人员有农机局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农机站站长,会上组织学习了部、省、州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纪律规定,严格农机购置补贴“五项制度”、“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和“四个禁止”等政策要求和纪律要求,并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对补贴机具流向展开自查自纠。
(三)执行实施情况
1.资金使用与结算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我市资金共计706.541万元,统一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即:凡是符合条件的购机者,购买补贴种类品目范围中的机具,在规定的补贴机具数量内,自主申请后均可享受补贴。市农机局按月向市财政局交结算资料,由市政局组织将补贴款兑付给购机者;购机农民的补贴款通过“一卡通”兑付,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补贴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付。
2.档案管理与材料上报
为确保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进行,年初我局即按照省局《关于报送2015年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表的通知》要求,在综合分析我市近三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对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进行摸底测算,上报资金需求。
然后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珲春市人民政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制定了《珲春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上报到省农委批准后实施。
(四)实施效果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有利的促进了我市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更多的农民拥有了农业机械,也使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农机社会服务组织。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很好的带动了我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有效地促进了农民节本增收。一方面,大幅度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增加了机手收入。在补贴对象上,向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倾斜,使更多的种植大户得到实惠,也方便了种植。随着先进的农机装备的发展,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据统计,全年共发放补贴机具355台(套),受益户数244户。目前我市农业机械总动力已达到24.5万千瓦,机耕水平91.46%、机播水平86.91%、机收水平65.1%、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19%,基本完成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