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省、市农机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始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现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x年省农委下发到我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644.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自6月7日开始正式启动,x月30日补贴结束。年度共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644.341万元,实施率和结算率均达到100%。共补贴各类机具2163台(套),其中拖拉机1084台,水稻收割机432台,玉米收获机36台,饲料作物收获机21台,水稻插秧机330台,育秧机152台,免耕播种机20台,粮食清选机械16台,粮食烘干机7台,深松机39台, 其它机具26台。受益农户和各类合作组织1545户(个),拉动农民投入1.44亿元。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责任机制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洮北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区农机局、财政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严格资金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和内部约束机制,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
(二)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根据《xx省201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定印发了《xx区201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方案》从农机购置补贴的指导思想、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的确定、补贴购机程序、补贴资金兑付、退货规定、工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xx区201x年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风险表现、防控措施、责任主体,形成了履职有标准、教育有载体、预警有措施、监督有责任、问责有依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