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4)

工作报告2018-12-22王华老师

20.严格执纪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再监督”理念,建立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机制,督促各部门发挥监管作用。

21.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8677”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22.严肃查办案件。坚持快查快结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强执纪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23.坚持抓早抓小。加大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力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2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组织创新、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

四、落实“两个责任”的措施

25.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上级党委适时听取有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各级纪委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定期向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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