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一是着力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陇南市铅锌选矿企业废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见》,编制完成西和县重点防控示范区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白银市东大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争取和下达资金1.38亿元,支持26个治理项目实施。2015度全省废水中铅、汞、铬、镉、砷等五种重金属相比2007削减明显,在环保部重金属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二是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全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经省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省委第53次常委会议审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省厅及时编制了《全省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5-2017度)编制大纲》,制定了《甘肃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签订了《省环保厅、省气象局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2015,全省14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10个,达标率为71.4%。三是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在国家2015度考核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召开了第二届渭河流域环境保护城市联盟市长联席会议,会同宁夏环保部门开展了跨区域联合执法。开展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完成90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安排215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用于34个水源保护工程。积极争取将张掖黑河湿地、陇南文县洋汤天池、刘家峡水库、敦煌渥洼池和安西自然保护区湖泊5个项目列入《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5,全省监测的50个断面中,按功能类别达标的41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82%,较上增加2个。黄河9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优于或达到功能类别。14个地级城市和79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四是努力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联合四部门制定实施了《甘肃省危险废物“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全省首次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推进会,建成全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对全省15个地区140家产生单位和22家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根据环保部考核,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4.4%和91%,位于西北第一,全国第三。
(四)积极开展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开展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对全省转移支付地区2015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积极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张掖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已经环保部和张掖市人大审查通过开始实施,平凉、庆阳、敦煌市已启动创建工作。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建设环保专项监督检查,编制完成《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5-2030)》,实施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十(2000-2015)遥感调查与评估项目并通过了国家课题组中期评估;按照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要求,共安排81个片(线),538个行政村实施连片整治项目。加大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力度,命名省级生态乡镇157个、生态村125个。按照国家土壤环境保护要求,编制了全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