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企业退休工资及养老金调整方案和补发到账时间安排尚未公布!!可参考2017年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内容详情如下:
河北调整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算起,可在9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退休人员的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
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退职人员增加30元。
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16年12月按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全省同类人员2016年12月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规范后的统筹项目标准)的2.8%左右增加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一是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倾斜。按照年龄70周岁至年满74周岁的、75周岁至年满79周岁的、80周岁以上三个年龄段,分别增加20、30、40元。二是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继续按照去年办法倾斜。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河北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四是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46元的补足到1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