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川县乡村教师补助方案和标准(2)

工资改革2018-07-05李一老师

(一)根据乡镇距离县城(以县政府为中心)的远近分类

1.一类镇(距离县城10公里以内):老隆镇第二中心小学(县城学校除外)。

2.二类镇(距离县城11-20公里):佗城镇、登云镇、通衢镇、鹤市镇、四都镇、丰稔镇。

3.三类镇(距离县城21-40公里):义都镇、黄布镇、紫市镇、龙母镇。

4.四类镇(距离县城41-60公里):田心镇、铁场镇、黄石镇、黎咀镇、赤光镇。

5.五类镇(距离县城61-90公里):回龙镇、岩镇、新田镇、麻布岗镇、车田镇。

6.六类镇(距离县城90公里以上):上坪镇、贝岭镇、细坳镇。

(二)根据乡镇分类、工作时间确定教师生活补助金额

1.一类镇。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345元;在农村学校任教3-10年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395元;在农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445元。

2.二类镇。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445元;在农村学校任教3-10年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495元;在农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545元。

3.三类镇。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545元;在农村学校任教3-10年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595元;在农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645元。

4.四类镇。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645元;在农村学校任教3-10年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695元;在农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745元。

5.五类镇。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745元;在农村学校任教3-10年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795元;在农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845元。

6.六类镇。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845元;在农村学校任教3-10年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915元;在农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教师生活补助995元。

(三)2016-2018年根据镇内边远学校或教学点分类提高教师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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