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患以上病种,经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需要在门诊进行治疗的患者,可到确诊医院的医保办领取并按规定填写《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审批表》,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将审批表定期汇总到市社保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后,在选定定点医院就诊刷卡即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三、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医保统筹(救助)基金按比例予以支付。市内就医须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刷卡就医。
险种 | 起付标准 | 支付比例 | |||
(*退休人员为标准的80%) | |||||
次数 | 医院等级 | ||||
三级 | 二级 | 一级 | |||
基本医疗保险 | 第一次* | 1000 | 700 | 500 | 在职90%,退休9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96% |
第二次* | 600 | 500 | 400 | ||
第三次* | 240 | 200 | 160 | ||
第四次起及以后 | 0 | ||||
医疗救助 | 医保范围内费用累计15万元 | 9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