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是如何构成的?

工资改革2018-11-22王新老师

公务员工资由四个方面构成:一是基本工资,二是津贴,三是补贴,四是奖金。

  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工资结构的主体,也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

  津贴由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构成,其中地区津贴又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公务员的补贴制度还在改革之中,有待将来的配套法规作出具体规定。

  奖金实际上是指公务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凡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公务员均可享受。

  津贴、补贴和奖金是公务员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 。

2016年公务员实行级别工资 不升也涨薪

  近日,人社部发布《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在2016年,人社部门研究了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初步方案,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这意味着几百万基层公务员的薪酬调整已经开始试点。

  所谓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在职务晋升之外,开辟一条职级晋升的渠道,确立一种“职务晋升”与“职级晋升”并行的“双梯”制度。

  按照现行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公务员的薪酬待遇改善主要与职务挂钩。而全国超九成的公务员职务层次在科级职务以下,依靠职务晋升来提高公务员的待遇,难以满足基层公务员的需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是,在保持现有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依据级别和任职年限等条件晋升职级的制度,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增强职级在公务员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也就是所谓的职务与职级并行。

  具体的思路包括,在现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基础上,完善级别晋升制度,进一步强化级别的激励作用,注重向基层和低职务人员的倾斜。

  未来实行级别工资以后,可以体现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的差别,使基层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提高待遇。

  统计公报还显示,人社部门正在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和分析比较。建立这种分析比较制度以后,公务员的工资调整有了客观理论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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