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经费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加大了对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支持力度,确保教师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另外,学校收费行为明显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各项合理的经费需求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从源头上治理了教育乱收费。
新机制不断完善
在新机制实施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新机制顺利推进的关键环节在于多部门的密切配合。比如各省、市、县各级政府均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由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部分省份的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相当多的市、县都将此项改革列为“一把手”工程。
各级政府明确各自责任,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改革资金落实到位。同时,为了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还制定了有关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支付管理等多项管理制度。
此外,还建立中央对地方专款的国库特设专户试点制度,对中央财财政安排的义务教育经费拨付实行动态监控,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全面推行中小学预算制度,将学校各项收支统一编入预算。
随着改革的深入,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多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健全保障机制,主要政策包括:
一方面坚持“保基本”。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二是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到2016年年底,农村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经过6次提高标准后已经达到中西部小学560元、初中760元,东部地区小学610元,初中810元。同时,要求地方在分配资金时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等薄弱学校倾斜。
三是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建立了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比如,2006年汶川地震后,校舍安全问题突出,2016年—2016年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中央投入300亿元,带动地方投入3500亿元。
针对部分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较差,2016年,又启动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共投入656.6亿元。
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财政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