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无空缺 不能公开招聘
按照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人员流动方式补充工作人员、职务晋升、职称申报、工勤技能考核等,前提必须是岗位空缺。
岗位无空缺时,除政策性安置人员外,不得任命、聘用和公开招聘相应岗位类别或岗位等级的工作人员,严禁无岗进人和超岗聘用(任)。
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为不同级别。公开招聘首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岗位任职时间从聘用认定之日起计算。
公开招聘和通过人员流动方式进入到事业单位,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等级。
军转干部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按实际聘用的职务确定岗位等级;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按本人任职资格及年限等条件确定岗位等级。
退伍士兵、退役运动员按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岗位任职条件,根据本人工作年限、退役等级、任职资格等条件确定岗位等级。
事业单位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
入职后,事业单位应当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未签订聘用合同,无法办理岗位聘用认定手续。
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出现空缺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任职要求,按照竞聘上岗的规定和程序,及时或定期组织具备相关资格的人员竞聘上岗。
事业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后,将一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事业单位聘用海外留学人员,对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可直接用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招聘结束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直接办理岗位聘用认定、工资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