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规划编制理念。五年规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内容。要将规划编制理念、编制方法的创新贯穿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全过程。
1.树立战略思维。一是要有大局意识。把湖北的发展放到全国乃至全球大格局中进行谋划。坚持和完善“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五个湖北”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明确战略重点。二是要有长远谋划。既要针对当前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更要着眼长远,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深层次、战略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强化战略举措。
2.强化改革意识。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是在规划编制范围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要少编或者不编规划。政府主要针对事关发展全局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明确战略意图、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重大政策。二是在规划编制内容上,找准功能定位。规划主要着眼于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引导资源配置方向。要以市场为基础,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在规划实施效果上,增强约束力。强化规划管控,使规划成为强化政府监管的重要手段。
3.坚持问题导向。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强调发现问题、认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增强规划编制的针对性。一是要结合国内外环境变化和我省发展的现实基础,找准当前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二是要注重面向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既要有利于应对当前面临的挑战,也要有利于解决长远问题,不能为长远发展留下障碍。
4.体现功能融合。要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一是要把空间协调内容和空间均衡理念引入发展规划,以划定空间功能为基础,引导产业、人口、城镇合理布局,强化总体规划的空间指导与约束功能。二是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引导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三是要积极推进“多规合一”试点,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编制集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土地利用、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于一体的县级总体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