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二:持续深化正风肃纪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持续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检查,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同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措施三:加大基层突出问题查办惩治力度
《实施方案》中明确,我市将把纪律审查的重心转移到查处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上,集中查办十八大后群众反映强烈但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以及小官大腐等问题线索,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方面,我市将严格执行《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持“一案双查”,对“两个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仍然强烈或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导致恶性事件的部门和地区,区分情形,严肃追责;同时将开设网上“曝光台”,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件,并适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查处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健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完善片区协作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提升基层纪律审查质量和效果。加强对下指导,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提级排查、提级办理、指导办理、牵头督办、挂牌督办。
措施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我市将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制度,并将适时组织一次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坚决调整一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和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干部;坚持整治为官不为和激励奋发有为相结合,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大力提拔使用受表彰的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
措施五: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引导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法纪教育、强化正面典型学习、强化反面典型警示、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常态教育,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引导。
措施六:深化基层民主,完善治理机制
在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我市将坚持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公推直选,完善“目标选人”、承诺践诺、民主评议等,促使基层党员干部牢固宗旨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厂务、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拓宽群众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