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巩固年和“五大工程提升年”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有效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决定集中开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抓作风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厉整治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推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改进,着力营造服务到位、执法规范、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提质提速发展。
二、整治重点
对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以下问题进行整治:
(一)对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项目)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
(二)对职能范围内或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明推暗抗、敷衍应付、拖延不办或拒不办理的;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的;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及时解释说明或置之不理的;对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加以解决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过问、不处理、不纠正或久拖不决的;职能部门之间不互相协作,相互掣肘、推诿扯皮的;执法走过场、执法不到位等诸如此类的懒政、怠政的不作为现象,甚至失职、渎职行为。
(三)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些问题尚未落实的:
1.县城区及各乡(镇)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两违”现象,尤其是县城西区及东兴镇、龙岩乡等“两违”现象。
责任领导:曹崇俊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卢黎江、覃栋
2.群众多次强烈反映KTV等娱乐场所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杨哲
责任单位:公安局、文化体育局、环境保护局、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