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伤赔偿标准条例全文,云南10级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2018-07-27李天扬老师

医疗赔偿标准

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工伤和外出医疗差旅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本人工资为基数)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

伤残津贴:1-4级伤残人员按月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为基数)90%、85%、80%、75%

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的伤残人员,其护理费标准分别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50%、40%、30%;

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⑵因工死亡丧葬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⑶遗属抚恤金:发放基数与标准:死者生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其配偶40%,其他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伤残赔偿标准

昆明伤残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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