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新政策

工伤保险2018-06-22王华老师

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基金运行实际,经市政府同意,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全市现行工伤保险费率。

此次费率调整按照“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

具体调整如下:

按照行业类别划分,改原来的三类费率为八类,一至八类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1.2%、1.7%、2.1%、2.5%、2.9%、3.1%、3.3%;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或非建设工程承揽、人事代理)单位执行2.9%的费率。

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别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工伤保险费率的具体浮动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新的费率政策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时间暂定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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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宋女士在南通开发区一家药厂做保洁员,一次骑电瓶车上班途中,不慎把同事撞伤,经医院检查,同事的左小腿骨折,目前医药费已花了四万多!这让宋女士家有些负担不起,她想让我们栏目帮忙打听一下,自己这种把同事撞伤的情况,同事受伤的行为算不算工伤呢?如果同事算工伤,自己的赔偿责任能不能减少呢?

因为两个人都是逆向行驶,所以受伤的李女士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即使这样,昂贵的医药费也让做保洁工的宋女士家吃不消。

目前,医药费已经花了四万多,这还不包括后续的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等。这时候宋女士想到了工伤保险,她说:“以前看到过一些新闻报道,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等一些意外,是可以鉴定为工伤的。但是宋女士说,她问了工作的单位,却得到否定的回答,这让宋女士很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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