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
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
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
死亡的情况:
二、一次性(死亡)赔偿金
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6955*20=539100元)(标准)
三、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
(26955*10=269550元)(标准)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六、七、八条)
云南省计算标准:
伙食补助=100元/人/天
月平均工资=48997/12=40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