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介绍

工伤保险2018-07-04王华老师

一、医疗费

根据住院期间医院开具正式票据为准,包括二次手术费、复查复诊的费用,以住院病历,出院证或是出院记录、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相佐证的。这个要说明一点医疗费一般也只支持在正规医院就诊所必须的费用,有的当事人受伤后,到没有资质的草药铺进行诊治、包扎所出具的费用,这种费用一般是不会被支持的。

二、【1-4级工伤】

1、1-4级工伤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单位不与受伤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按月向受伤员工支付伤残津贴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由单位补足差额。

3、伤残津贴发放至年满六十周岁,六十周岁后受伤员工开始享受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上述本人工资是指受伤之前往前推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6级工伤】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五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员工要是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单位可以为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发放工资;不能胜任工作或是不能工作的话,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分工资标准的,有用人单位补足。

3、员工要是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五级伤残:4083元/月×15个月=61245元,六级伤残:4083元/月×13个月=53079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五级伤残:4083元/月×33个月=134739元,六级伤残:4083元/月×29个月=118407元。

【7-10级工伤】

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七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期限届满或是员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4083元/月×8个月=32664元,八级伤残:4083元/月×6个月=24498元,九级伤残:4083元/月×3个月=12249元,十级伤残:4083元/月×2个月=816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4083元/月×22个月=89826元,八级伤残:4083元/月×18个月=73494元,九级伤残:4083元/月×13个月=53079元,十级伤残:4083元/月×7个月=285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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