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或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其中无劳动能力亲属领取抚恤金必须经过劳动能力鉴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指南
【承办机构】: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办结时限】:60日,必要时可延长30日
【收费标准】:300元/人/次
【咨询电话】:0755-12333/82978791
鉴定条件:
1、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经社保经办机构委托的。
鉴定资料:
1、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关系核准文件;
2、工伤死亡证明书;
3、被鉴定人相关原始病历及各种检查报告单;
4、被鉴定人身份证;
5、被鉴定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6、身份证(申请人为被鉴定人);
7、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
8、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为单位)。
鉴定流程:提出申请-受理申请-参加鉴定-得出结论。
【举例】:刘先生,某公司职员。上班期间被机器砸伤去世,只留下45岁的妈妈。刘妈妈因手脚不便,不能生活自理。这种情况能否按月领取抚恤金?刘妈妈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吗?
【说明】:
1、根据深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即可按月申领抚恤金。刘妈妈没有年满55周岁,因此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