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或选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A.伤残津贴。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B.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8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6个月;
(b)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6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4个月。
3、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七级伤残计发14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2个月,九级伤残计发10个月,十级伤残计发8个月。
(b)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七级伤残计发12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0个月,九级伤残计发8个月,十级伤残计发6个月。
二、工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