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至10日,全国政协建筑工人工伤维权调研组在京开展调研。此次调研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率队,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孟学农担任组长,邀请了中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参加。
调研组除了听取相关部门的介绍外,还前往建筑施工现场、工伤保险经办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并与开发企业、总包企业、劳务企业以及一线的建筑工人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创新实践:
工程项目参保,动态实名管理
北京市住建委统计的数据显示,近3年,北京市在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施工的劳务人员总量基本保持在50万人的规模。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尤其是基本的生产安全权益维护一直是相关部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2006年,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原劳动保障局和建设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简称138号文),改变用人单位按职工人头参保的模式,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由建设单位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作为专用款项在开工前一次性拨付总承包企业,再由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将保费缴纳到社保经办机构。在整个施工期内,进入参保项目工作的农民工即视为全部参保。以此来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流动性大、工伤保险参保难的问题。
北京市的创新做法得到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动态实名管理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解决发生工伤的工人的劳动关系认定难题。但是目前的备案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如果工人在尚未备案时发生工伤应该如何处理,备案制度需要考虑并解决这个问题。
企业反映:
发挥作用有限,参保成本太高
1月10日上午,调研组与北京市多家总包企业、开发企业以及劳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从企业反映的情况来看,趸交的工伤保险费所发挥的作用,似乎不尽如人意。中建八局(北京)党委书记杨宏选介绍,近3年,该公司的开工工程累计趸交工伤保险费500万元左右,但没有发生过任何理赔。调研组对于这一情况都感到很震惊,工程那么多,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为何没有理赔?
杨宏选解释,公司近3年来的工程中没有发生过重大伤亡事故,仅仅是一些小磕小碰,产生的费用都由公司负担,因此才没有任何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