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生何时才能知道本人是否被学校预录取或者有候补录取资格?
我校于2016年3月16日——3月22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的50%)名单。请考生予以特别关注。
对于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的考生,需在预录取考生确认后有缺额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顺延替补。顺延替补数为预录取考生实际确认后的计划缺额数。
八、现场确认有何注意事项?
2016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考生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主教学楼C座105室进行录取确认和候补资格确认,逾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2016年3月23日下午在有缺额的情况下录取候补资格考生;2016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被预录取候补录取资格考生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主教学楼C座105室进行录取确认,逾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友情提醒:1、市教委文件规定:预录取考生和列入候补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进行录取确认,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秋季高考;2、考生后4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不全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九、如果考入上海政法学院后,贵校有无继续深造的升学通道?
本科毕业后,可以继续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刑法学3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正在积极申报其它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十、学生进校后是否可以辅修其它专业的学士学位?
近年来,我校面向在校本科学生实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大力培养复合型、跨学科、应用型人才。学校为学生提供副(辅)修学位,具体包括法学、行政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工作等5个专业;同时加入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的共享平台,学生还可辅修西南片19所高校的相关学位。学生按规定修满副(辅)修学位专业课程的学分即可获得副(辅)修专业学位证书。我校本科生中有数百名学生获得本校以及其他高校的跨学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十一、学生进校后是否有海外学习或海外实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