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以及具体自主测试安排于2016年3月9日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凡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应按照公布的有关安排和要求前来我校参加自主测试,逾时按自动放弃自主测试资格处理。
四、学校对报考考生有何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的春季考试报名条件外,对报名时取得的6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如下:(1)考试成绩有F等级者不能报考我校;(2)至少有2门科目的等级达到B级或B级以上。
五、学校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录取规则: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在各个专业录取时,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自主测试成绩”的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如仍然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依次排序录取。我校两个招生专业之间不能相互调剂。
如考生在志愿一和志愿二分别填报了我校的两个专业,根据下列三种情况进行录取:
(1)被志愿一专业和志愿二专业同时预录取的,我校向考生发放两个专业的预录取通知书,然后由考生自主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进行录取确认;
(2)被志愿一专业和志愿二专业一个预录取且另一个取得候补资格的,由考生自主选择录取确认或候补资格确认;如果考生选择候补资格确认,但未被候补资格预录取,可回原预录取专业进行录取确认。
(3)同时取得两个专业候补资格的,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专业进行候补资格确认。
对于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的考生,需在预录取考生确认后有缺额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顺延替补。顺延替补数为预录取考生实际确认后的计划缺额数。
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沪教委学【2015】58号)。
六、面试时有何注意事项?
1、面试时间是3月12-13日两天。具体安排将于3月9日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看;2、面试时需携带“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3、面试请提前到场,开考后超过15分钟的,考生未能到面试考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作为本场面试缺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