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20所高校将在广西招收自费生。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4所,较往年新增了恒生管理学院和东华学院;澳门特别行政区6所。报名工作将陆续启动。
凡是参加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广西籍考生均可报考14所香港高校。其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参加全国统一招生,将安排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次进行,考生按报考内地普通高等学校方式报考,统一填报志愿,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恒生管理学院和东华学院等12所高校进行单独招生,考生直接向学校报名。届时,12所单招院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录取新生,并于7月7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凡被香港12所单招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高校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澳门城市大学等6所高校将在我区招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参加 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广西籍考生均可向高校报名。高校将根据考生的志愿,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的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等3所高校还将在我区招收自费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即可报名: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且入学前户籍也在教育部同意招生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在广西的本科往届毕业生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行政管理专业,若报考其它专业,必须参加内地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区分数线。
凡被这20所香港、澳门高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赴香港读书的新生还需出具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香港或澳门的手续。学生在香港、澳门就读期间,其内地户口仍保留。对于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在香港、澳门高校学习的内地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