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筑梦计划”招生简章(2)

高考资讯2018-07-03王华老师

浙江省考生选报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对选考科目组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务必确保清晰可读。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

2.确定入选资格名单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提交,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根据材料审核结果及专业填报情况,我校将确定取得“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及其拟录取专业和优惠政策。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根据材料审核成绩高低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

入选资格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四、录取办法

被我校确定为取得2018年“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并经公示正式生效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报考批次填报我校(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筑梦计划”录取资格)并按照公示的拟录取专业填报相应专业,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其享受的优惠政策的规定时,在高考录取时我校将按照其拟录取专业进行录取。

注:同济大学各省份的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负责,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考生成绩含省级招办认定的加分,具体填报志愿方法按各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

五、资助政策与培养

我校对“筑梦计划”录取学生给予资助政策。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可获得同济大学新生助学金;同时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同济大学“筑梦计划”新生奖学金。在校期间还有其他各类助学活动以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我校通过实行一年级教育与培养工程来为学生提供多层次的学习指导和发展引导,帮助其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根据学生特点制订针对性培养方案,按照人才成长规律实施因材施教,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利用同济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相关学生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计划顺利进行。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监督小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材料审核,并全程录像。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65980710,邮箱:jcc@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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