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完整(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有效、畅通)。考生如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筑梦计划”录取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
2. 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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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