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考改革艺考政策 省内院校美音舞不再校考

高考资讯2018-11-05李天扬老师

4日,陕西省招生办正式公布2016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政策。艺考专业分美术类、播音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5个类别。

陕西省规定,参加艺考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其中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实行全省统考。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实行联考。播音编导类实行专业基础笔试统考,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笔试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表演类专业课由院校组织校考。省外院校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艺术类专业,由院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业课校考。

具体各专业类别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可登录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2016年1月9日在曲江国际会展中心进行。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总分300分,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明年1月9日在陕师大进行,满分值150分。内容包括文艺常识、专业动态信息、专业基础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写作等内容。

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统一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省外院校在陕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省外其他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也可在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院校录取。

艺术类本、专科各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在提前批填报,为梯度志愿。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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