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四、录取规则

  一)共同原则

  1.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3.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考生身体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根据国家及考生所在省市当年高考录取相关政策,按规定的提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5.按各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总分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内各批次录取办法

  1.艺术类专科(美术)

  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高职(专科)院校(文、理科)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总成绩优先排序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3.面向普高注册

  1)申请注册条件

  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方可向我院提出注册入学申请。

  2)申请注册流程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根据高考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1:1.1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并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逐一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将择优录取。

  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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