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3)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学校在艺术教育方面独树一帜,是全国师范院校书法教育教学先进集体、中国书法(写字)特色学校、江苏省艺术教育先进学校。学校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承办了全国中师舞蹈教师培训班,举办了江苏省首届中师舞蹈大赛,承办了江苏省师范学校首届音乐舞蹈节,在江苏省高校素质教育展演比赛中屡获佳绩。学校有百人女子军乐团,曾组团代表江苏省师范学校赴泰国、韩国等国家进行艺术交流和访问演出。

  雄厚的办学实力和卓越的办学质量,使学校的社会影响力日益提高。多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德育先进单位、江苏省艺术教育先进集体、江苏省社会尊师重教先进集体、江苏省巾帼文明示范岗明星岗、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学校志存高远、勇于开拓,将以一流的精神、一流的气魄、一流的追求、一流的业绩,争创全国一流,中国幼教第一品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八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要求

  我校兼招类专业对历史和物理均可作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道德品质、公民素质、交流与合作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无D级,单项达到A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和专业间分数优先的方式顺序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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