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正式计划、学费标准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3、我校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4、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我校录取的考生身体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三、录取规则、程序及相关说明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2、对申请注册我校的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以语数两门分数之和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
3、录取程序
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审核。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我校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校预录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我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被我校录取。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三日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报我校审核。
(1) 荣获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的考生。
(2) 在体育、艺术方面有特长或在学科竞赛、创新创造方面有专长的考生。
(3) 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5、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凭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6、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