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7、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8、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三、奖助贷措施
我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补、减、免助学体系。设有新生高分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助学金,最高可达一万元/年。
新生高分奖学金:达到我省当年本二批次省控线、被我校录取并报到入学的考生,可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申请一次性奖学金8000元整。
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籍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属高级中学认定取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贫困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金融机构申请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还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长三角地区建有300家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省内高职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连续九度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在校三年级学生经学校推荐、考核合格后可进入本二学校就读本科,也可以报名参加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进入本二、本三院校就读本科。
我校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埃迪士·科文大学、堪培门学院及荷兰萨克逊大学合作办学,学生在读期间或毕业后可出国攻读本科、硕士。
五、收费标准
1、学费:按照江苏省公办院校标准执行。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10000元/年。
2、住宿费: 500元1200元/年。
六、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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