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江苏省)(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注:正式计划、学费标准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邮编:226007

一、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进档的考生择优录取。

  2、我校对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对学业水平选测科目要求文科一门为历史、理科一门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对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

  3、我校普通类专业招生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数两门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艺术类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

  2、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即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对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美术专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依据所填报志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录取相关要求

  1、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校招生网招生计划栏。

  2、我校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3、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4、我校录取的考生身体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5、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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