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符合各省(区、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报考要求。
1.江苏省统一录取批次招生对象: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
2.江苏省注册入学批次招生对象:凡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学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标准执行。
四、录取办法
为了使招生工作做到让社会满意,让考生和家长放心,学院向社会公开承诺:新生的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今年我院的新生录取规则是:
1.对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格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2比例调档。
2.考生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严格按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到相关专业;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则会将考生录取到同一批次我院其它专业。
3.对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分别按文科或理科招录,各专业招录考生的类别见《江苏招生考试报》或学院招生网站。对江苏省统招考生,安排专业时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级差为5分,即以C级为基础,每门选测科目提高一个等级加5分计入投档分安排专业。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分数(含附加分)之和,分数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4.对江苏以外的省份,只招收普通类理科或文科考生,相关专业对考生科类的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分数之和、分数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5.对江苏省注册入学批次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不再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分数(含附加分)之和,分数高的优先安排专业。